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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手30多个工程项目牟利,被谈话11次仍对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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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徽省郎溪县纪委监委探索改进谈话函询工作,推进谈话函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图为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对一起轻微违纪问题当事人开展谈话函询工作
安徽省郎溪县纪委监委探索改进谈话函询工作,推进谈话函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图为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对一起轻微违纪问题当事人开展谈话函询工作,督促其如实说清问题。吕昂 摄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其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8万件次,高于前三年同期的数据。
谈话函询是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之一,也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必然要求。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认识不够,要么不当回事、敷衍应付,要么心怀侥幸、对抗组织,或者存有其他误解。如何切实提升谈话函询质量,让监督“长牙”“带电”?多地纪委监委进行了有益探索,确保谈话函询质量和监督效能。
个别党员干部应付谈话函询、拒不承认问题,或提供虚假事实,企图蒙混过关
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谈话函询多用于问题线索笼统、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这种处置方式给予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说明情况、争取组织信任的机会。
然而,在实践中,个别党员干部对谈话函询的严肃性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以简单回复消极应付谈话函询,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最终受到严肃处理。
李华松,云南省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两年间,李华松曾3次被省纪委函询,要求其说清“插手水利工程,将大部分工程给亲戚、朋友承建”等举报反映的问题。
然而,李华松没有把握组织给予的机会。“项目谁做都一样,做好就行。打个招呼不算什么,我又没有明说要让谁干,只说让其参与招投标,何况还有监管部门……”怀着这样的心态,李华松在提交的说明材料中以“没有”“不认识”“不存在”“不知情”“没插手”等敷衍应付,对问题全部予以否认。
应付完函询,李华松依旧我行我素。他一方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亲属牟利,为“朋友”站台,收受财物、房产等,一方面处心积虑规避风险、逃避监督,将收受的房产、财物等存在他人名下,平时跟工程老板联系时,只用秘书、驾驶员的手机。
在线索初核期间,云南省纪委监委初核组与李华松谈话11次。面对组织的挽救,自认为已经“做足功课”的李华松不仅没有如实说清自己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并打招呼安排工程的情况,反而打听打探案情,订立攻守同盟,企图对抗组织审查。
经查,1998年至2016年,李华松在担任临沧县副县长、县长,凤庆县县长、县委书记,临沧市副市长期间,插手干预水利、交通、移民、林业等领域工程项目达30多个,为亲属、商人“朋友”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牟取利益。最终,李华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应把对党忠诚老实作为行动自觉,端正态度,丢掉幻想,有问题积极向组织说明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对抗是走不通的……”在铁的事实面前,李华松终于低头忏悔。
个别党员干部抱着“过关”心态,交代小问题、掩盖大错误,或认为被谈话函询是组织对自己的不信任,带着情绪应付
在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看来,面对谈话函询,一些人不如实说明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不重视,对组织函询不以为然,认为自身存在的问题都是小问题,没有必要‘上纲上线';二是部分被函询领导干部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会受到处分,存在畏惧心理,面对函询自然遮遮掩掩,不敢向组织主动坦白交代;三是存在侥幸心理,误认为组织函询也就是‘一函了之',只要自己不说,组织就无法掌握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
此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监委就群众反映党员干部谢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红包等问题向其发出函询通知。谢某对反映问题全盘否认。经查,当年中秋前夕,谢某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且收受500元红包。谢某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事实上,谢某虽接受宴请收受礼金,但其违纪情节较轻微,如果在接受组织函询时能如实说明问题,可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但他并没有珍惜机会,以为敷衍应付就能‘过关',最终一错再错。”佛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工程研究》 网址: http://www.zgzzgcyj.cn/zonghexinwen/2021/0511/1486.html